退貨說明


(一) 收受商品後,如發現商品有瑕疵,得退回商品。
(二) 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規定,網路交易之商品,買受人得於收受商品後七天內退回商品。惟下列商品僅得於商品有瑕疵之情形退回,並不適用前述《消費者保護法》之規定: 以數位或電磁紀錄形式儲存的商品,包含且不限於電腦程式、數位音樂檔案、錄音帶、錄影帶、CD、VCD、DVD等。 可供線上下載、或以線上傳輸方式提供的商品或資料。密封的產品(例如漫畫、小說、CD影音商品等等)。
(三) 退回之商品,必須保持商品及所有附隨文件及資料的完整性,如已開立及取得實體發票(紙本),並應連同發票一併退回;否則,本公司得拒絕退貨及退款。